那个时候应该也不过十七八九。
“十六。”青山回答。
翟瑾言握着药方的手自然垂下,冷静地说:“离开的时候才十六岁,那他到瓦山村的时候应该年岁更小,小小年纪,便精通医术,除了过人的天赋,必然是受家族影响。这手字,虽算不上大雅,倒是中规中矩,可见自小就练着的,可见家中殷实。”
青山诧异地看了一眼翟瑾言,跟着点头,“村里的人也说虽然他当初穿的破破烂烂,但一看便知道是富贵人家出来的,不仅能读书识字,举手投足之间更是别有一番高贵感,最重要的,村民说他说话带金城口音。”
翟瑾言的手顿了一下,然后慢慢伸向盒子里的一块玉佩。
这是一块质量中上的白玉,鸽子蛋大小,通体白润,在玉体中间有一个“魏”字。
青山见翟瑾言拿起了玉,连忙又说:“这是在镇上的一家当铺发现的,按着当铺老伙计的回忆,应该是当年魏笙拿去当的,老伙计说那孩子年岁不大,穿的又破烂,却从怀里拿出这么一块好玉,所以他印象格外深刻。”
翟瑾言却盯着手里的玉走了神。
这块玉,不论是玉质,还是大小,肯定都没有魏笙现在身上带着的那块值钱,在那种走投无路的绝境下,他竟然选择将代表自己家族身份的玉佩当掉,可见他留下来的那块比自己手里握着的这一块还要重要。
然而,有什么比家族姓氏还重要呢?
翟瑾言握着手里的玉佩犹豫不决,
第三百零八章 长兄为父(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