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士大夫必须远离商人,绝对不能与工商业者‘混’居在一起,工商业者离开居住地则不得与士大夫‘交’谈。《周礼·地官·司市》中还规定,贵族们不能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管仲的立场则完全不同,他将“工商”与“士农”并列,认为这些人是“国之柱石”,如果当年管仲提出“士农工商”,是以“士农”为优,“工商”末之,那就很难理解他之后的变法政策了。
管仲将四民并列,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意识与觉悟,更是他的治国理念的体现。这位具有多年从商经验的政治家,早已发现工商业的赢利能力大于农业,而振兴商品经济更是增强国力的最佳途径。
这种把工商业者抬升到与“士农”并列地位的观念,在当时的士大夫阶层并非共识,《战国策》中记载的姚贾与秦王的对话中就有一句:“管仲,其鄙之贾人也。”对管仲的商人经历颇为鄙视。
而管仲的思想在后世被刻意淹没,则是由于两大原因。
其一,是齐国一世而衰,以商治国的思想彻底破产。
当时的齐国,坐拥最强国力,但却采取了不扩军和不兼并的“和平称霸”战略,管仲那些维持国际秩序的行动,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就在齐桓公晚期,中原的晋国和南面的楚国纷纷并吞小国,疆域不断扩大,它们的军事冒险无疑得到了更大的好处。公元前645年,管仲去世,两年后,齐桓公死于宫廷政
第二百二十四章 管子为矛(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