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案藏杀机:清代四大奇案卷宗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21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同治八年
三月二十日,兵部议复曾国藩酌改江苏水师营制事宜,江苏水师改为内洋、外海、里河三支;江宁设立船厂,按年轮修战船,轮船应由上海船坞整理;水师专以管船为主,其无船之弁兵,一律裁撤。从之。
四月初七,以湘军兵变,刘松山未能预防,著革职留任。
四月十九,以陈湜留任山西防务,诏免发遣。
(七年春,犯畿辅。湜以疏防褫职,遣戍新疆,巡抚郑敦谨疏请留防。冬,陕回将乘隙渡河,屡击走之,诏免发遣。 )
同治九年
五月二十三日,天津教案发生。
六月初十,曾国藩到达天津处理教案。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