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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宗罪(前传+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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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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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调查,一个叫做“悼红轩主人”的网友发现,“很多的”博客里面有这样一段话:
    “鉴于本人较为特殊的成长经历,对把人大卸八块之类的东西,基本上没有反应……别误会,我没干过这个,主要小时候住在医院的集体宿舍里,医院嘛,很长‘见识’的地方——不过现在的医院管理严格,长不了什么‘见识’了。”
    “很多的”在2008年6月9日1:12:33回复一篇帖子的时候,描述了一个非常诡异而且具有一定特质的怪人:
    1、每次杀完人,都要对尸体说一句:再见,xxx。
    2、平时手总是塞在裤兜里,能不用就不用,如果需要开门的话,最喜欢跟着别人后面进。
    3、每到一个地方,一定要租三套房子,不然就不习惯。并且有一套一定要是合租,这样可以不带钥匙。
    4、每次听到有人说“不杀女人”,都要立即当场回一句“神经病”。
    5、从来不喝牛奶,也从来不把武器放在提琴盒子里,从来不戴面具。
    6、居住的环境,上下楼梯什么的,一定要记住多少级,并且记住多少步。保证在完全黑暗的环境里也能行动自如。
    7、每到一个地方,一定最先看看那里的大商场,并且记住所有出口。
    8、楼底下一定会有放一辆旧自行车,并且永远不锁,如果被偷了,就抓紧时间再买一辆。因为是旧的,所以从来没被偷过。
    9、看到稀奇古怪的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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