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十宗罪(前传+1、2、3、4)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3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的人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库班的家门口,他们是这样说的:“让孩子也跟着你发财去吧!”
    1999年8月19日,济州华联大厦门前,一个小孩突然晕倒在路口,四肢抽搐,口吐白沫。很多人围观,水泄不通,另外几个小孩挤在人群里伺机盗窃。到手后,他们向地上的小孩使个眼色,他就站起来,抹抹嘴边的白沫,大摇大摆地走了。
    我们知道,这羊角风是假装的,吐出的白沫是因为嘴里嚼着肥皂。
    这些孩子,最大的18岁,最小的只有10岁,他们一律称呼库班为阿达。
    昨天他们还在捡棉花,摘枸杞,今天跟着库班和古丽盗窃,闯荡天下。
    1999年10月至12月,这四十个大盗租住在济州市西门大街金家大院里。
    古丽用半块砖头在墙上算了一笔账,她对库班说:“我们,四十个人,一天要吃五十元钱的馒头,六十元的菜。即使是咸菜吧,也要吃下去二十斤。我们都一个月没吃到肉了,加上抽烟,就连巴郎都学会了抽烟,加上房租、水电费,算一百吧。这还是少的,我们每天的花销就得二百元,一个月就是六千多元,天哪,这样下去可不行啊。”
    库班正在睡觉,他用被子蒙上头,拿手指堵住耳朵,免得听见古丽的唠叨。
    古丽那特有的深邃眼神开始变得忧虑,她继续说:“昨天,生瓜和白扇被人揍得鼻青脸肿地回来了,他俩什么也没偷到。让这些废物回家去吧,回到棉花地里去吧。还有,

第13节(3/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