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不一定打得中。
但那是普通的警察,不是文景。
文景的枪法,薛义说,神了。
他从练习狙击枪开始,至少打光了一万五千发子弹,才有这个枪法。
刁钻的角度他都可以完成射击。
瞄准,对准前面奔跑的俘虏。
“靠,你妹夫的,警察滚开点,你挡住老子视线了。”
文景嘟囔着,警察跟俘虏一前一后,路线几乎都是重叠的,奔跑中的人本来就不容易射中,警察一会脑袋窜到他的瞄准镜内,一会又出去,一会又挡住他的目标。
耐性,耐性,狙击手必须有良好的耐性,才能不会浪费一个开枪的机会,不浪费一颗子弹。
警察偏移三十度,后脑勺的四分之一在他的瞄准镜内,俘虏的后脑照在他的瞄准镜的十字内。
目标确定,扣动扳机。
警察觉得耳边嗖的一声,有东西飞过去,一阵耳热。
就看到他前方的俘虏碰地一声到地,脑袋开花。
“完美狙杀。”
警察吓得猛地回头,看到一个特种兵刚刚放下狙击枪。
也就是说,刚才,子弹从他耳边飞过去,跟他的脑袋才不到五厘米,子弹就飞过去了?他奔跑的动作稍微晃动大一些,这个子弹就穿透他的后脑勺了?
警察吓得脚一软。
劫后余生,心脏跳得乱作一团,真的是劫后余生。虽然目标不是他,但是,一想到子弹从他脑袋边飞过去,他也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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