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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诡事录(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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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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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说,到了樱桃该熟落的季节,仍能通过某种技术使之坠于枝头,味道比一般的甜美很多倍。至于外地的樱桃,则以东都洛阳的最佳。当时,诗人们更是以在诗句中嵌入“樱桃”一词为时尚。
    但到了唐太宗贞观九年(公元635年)冬天,这种情况陡然发生了变化。
    这一年,唐朝发生了些大事:太上皇李渊去世了;西北作战的唐军,在李靖和侯君集的指挥下,击灭了吐谷浑;朝廷按百姓财产的多少,把全国民众分成九等。这些事情虽然都不小,但未必是贵族和大臣们最关心的。他们最关心的是:一种传说已久的神秘水果,在这年冬天终于进入了长安。
    十一月,来自中亚地区的康国使团抵达长安,向唐太宗李世民敬献了一种水果,这就是在唐朝暴得大名的撒马尔罕的金桃。
    撒马尔罕,康国都城,在今乌兹别克斯坦。当地气候干燥,养水果之甘甜。按描述,这种桃子成熟得非常晚,桃肉紧紧黏在桃核上。由于极其甘甜,容易被虫蛀,所以生长过程中,须有术士持咒,最终才能“大如鹅卵,其色如金”,一如来自仙境。
    千年后,一位美国汉学家遗憾地感慨道:“这种水果的滋味又到底如何,我们现在已经无从推测了。”为弥补这种遗憾,他把自己的学术名著取名为《撒马尔罕的金桃》。这个人就是以研究唐朝舶来品著称的谢弗。
    对于撒马尔罕的金桃,也有人提出疑问:桃子纯熟后以红为美,所谓金桃未必就是指金黄色的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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