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唐朝诡事录(出书版)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9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带侍从跃门而入,见那脑袋滚到一棵大槐树下,便消失了踪影。
    官人征得该户人家的同意,进行挖掘。掘数尺深,已见树根,根旁有一只因害怕正在哆嗦的蛤蟆,它的身边有两个笔匣,里面尽是槐树的津液。旁边,有一巨型白蘑菇,蘑菇盖已落。原来,那蛤蟆就是驴,笔匣就是油桶,白蘑菇就是卖油人。
    故事虽小,亦不曲折,但颇有情趣:遥远的唐朝,夜深的长安,可爱的怪物,在曲折的街巷间卖油归来。想必它们也有自己的生活,也有自己的世界,也喜欢过安康的日子,所以当被人发现时很害怕。
    志怪之异,多半涉及鬼、妖。相对而言,前者更恐怖。因为妖,不过是动、植或其他物件修炼成人身,虽也令人生畏,但由于其真形顶多是一只狐狸或一朵牡丹甚至一件家具器皿,所以在想象的空间中面目不会太狰狞。但鬼就不好说了。在中国古代,鬼的最初定义来自《礼记》中的“祭义”篇:“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鬼是人死后的形象,本身是非常迷糊的,也就给人想象空间,哪怕那鬼仅仅是个孩子。
    举个例子:
    大和三年,寿州虞侯景乙,京西防秋回。其妻久病,才相见,遽言我半身被斫去往东园矣,可速逐之。乙大惊,因趣园中。时昏黑,见一物长六尺余,状如婴儿,裸立,挈一竹器。乙情急将击之,物遂走,遗其器。乙就视,见其妻半身。乙惊倒,或亡所见。反视妻,自发际眉间及胸有璺如指,映膜赤色,又谓乙曰

第19节(4/12)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