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来,两个人漫无边际的闲聊,话题大抵围绕着各类古玩。
秦启明从中听出,向义庄到处劫掠国宝,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卖给史密斯,最后带去了境外。
不过,肥蛆始终没提起,当年到底在什么地方找到传国玉玺。
史密斯倒是问过一次,但肥蛆没有回答。
过了半个小时左右。
从外面进来两个身材极其高大的男人,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皮箱,走过来之后,把皮箱放到肥蛆面前。
肥蛆取出一副白色手套,戴在手上之后,打开箱子从里面拿出,秦启明先前炮制的那个传国玉玺。
“我说了在我们手里,必然在我们手里。”肥蛆不无得意:“史密斯先生也是行家,你看我实在忽悠你吗?”
史密斯也戴上一副手套,双手把传国玉玺接了过去,神情在激动当中又不失虔敬。
在秦启明看起来,似乎史密斯比那头肥蛆,更加珍视传国玉玺。
“对传国玉玺,我们先前搜集了大量资料,虽然始终没有见到实物,但坚定真伪还是没问题的。”史密斯一边对肥蛆说着,一边开始用各种办法鉴定起来:“如果是假的,咱们也没必要谈下去了。”
史密斯先是用放大镜,仔细观察每一处细节,包裹上面的自然纹理,以及积年累月形成的各种裂纹。
必须一提的是,史密斯拿着一部平板电脑,里面显然储存了大量传国玉玺的资料。
史密斯
第三百一十七章 碳定年法(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