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比崇祯早几十年的万历年间,他为其母作寿时,只能买两斤猪肉而已,连总督胡宪宗听了也觉得甚是不忍。等到海瑞晚年东山再起,被任命为正二品的南京右都御史时,为了置办一身官服,竟然不得不变卖家产。
在这种超级低薪的前提下,官员们如果不集体贪污受贿,绝对无法生存下去。而明朝的官僚制度,本身似乎对一定程度的受贿是默许的--如地方官员向京官例行的炭敬、冰敬,以及官员出差时成了惯例的打秋风等等均被视作正常。因而在明代,各个州县在征收上交国家的正税以外还得向百姓多征多少钱粮,一个下级地方官每年应该向上司进几次贡,每次的数额大约是多少,都有一定的惯例可循,这本身也已成为明代官僚体制的一部份。
但崇祯除了是个节俭主义者外,还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本身拥有丰厚的内帑,然后可以大谈节俭,同时也要求所有官员不但要节俭,而且要廉洁,这本来是一个明君的确该有的品德。但是,理想主者的错误往往是无视现实的可能性而急于求成,急于求完美,崇祯即是如此。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崇祯本人不清楚帝国里这种集体受贿的深层因由,却简单地企图用儒家道德来约束和要求大臣,屡屡宣讲“文官不爱钱”的古训。这不但毫无作用,反而显得圣上如同腐儒一样不解世事,迂阔可笑。反过来,崇祯则自觉有充足的理由认定手下的官员都他妈是一帮酒囊饭袋,蛀虫败类。君臣关系之紧张,历朝历代大致无过于崇祯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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