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里面混不下去了,趁着年少,手上又没沾过血,便逃了出来,辗转投奔到了常笑手下,常笑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家里又富贵,不怕王法,是以就将他收下了,昨天去报信叫人的就是他。现在进了常家,自然丢了原名叫做常福。
另外一个长得有些高大的,原名叫做方寒,原本是方家的奴仆,结果和方家大小姐勾勾搭搭的,乱搞男女关系,最后被方家发现打了出来,方家势力不算太大,那段时间正好惹上了不大不小的官司,怕是非,也不敢直接杀仆,打断了他的一条腿,将身契丢还给他,叫他自生自灭。
这个年代做家仆其实是一件好差事,有吃有穿不愁生计,尤其是大户人家,那是打破脑袋都进不去的!
做个寻常百姓,要是没有地没有产业,没有活计,那可真就是死路一条了,尤其是他这种弃仆,除了伺候人也没什么别的活计在手,倒是有一把子力气,可惜腿断了再加上他勾搭主家大小姐,哪个店主敢用他?难道不怕后宅养出猫来?是以根本没人肯雇佣他,最后他饿的实在不行了倒在路边的时候遇到了常笑,也不知道常笑是那根神经不对了,兴许是鱼找鱼虾找虾,臭味相投,反正他被常笑收了下来,还出钱治好了腿伤,现在叫做常有。
常福、常有,就是这么两个东西,常笑捂着额头使劲揉了揉,看来自己这具身躯的前主人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臭鱼找烂虾,看仆而知主。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既然来了,前生又没什么值得特别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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