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脏,带有血迹,看上去却是蓬松的,一个头发因长久未洗而打结成油条一般的女人躺在上面,面容呆滞,口中偶尔发出呻吟,挺起的大肚皮似是随时会崩破。床下堆了一叠油汪汪的碗碟,脚边一只马桶散发出恶心的臭气。那女人似乎习以为常,也不惊讶,只侧转身,半眯着眼看着谭丽珍,嘴里还在咬一个苹果。
“可认识她?”
神秘人的声音游魂般钻入她的耳膜。
谭丽珍拼命在记忆深处搜索,她是谁?她是谁?到底是谁?于是越搜索越眼熟,有些零碎片段开始往同一个方向凑拢,终拼成一盏白炽灯,照得她脑中豁然开明!
“是……碧……碧烟?!”
“碧烟”二字出口,她才拼出了完整的答案。没错,就是那位与赌场某个荷官合谋诓财而被送回老家的女招待,人人都以为她早已在千里之外的地方,却不料她就隐居在赌场底下,被折腾成面目全非的一个人。谭丽珍清楚记得,碧烟与她的相好被人赃并获之后,老章当着众人的面将两人押到潘小月跟前听候发落,碧烟脸上未显出一丝惊慌,反而挂着认命的凄楚表情,既不求饶,亦没有流露惊恐,只那样安静地跪着,周身散放异常的清高。关于碧烟的脾性,谭丽珍是晓得的,她永远是这些姑娘里头打扮最齐整、头发最光亮、妆容最细巧的一个,不参与讲是非的群体,也没取笑过谁,只做自己的事,吃自己的饭,所以这样有些冷艳的女子居然找了相好,让她们深感意外。那时碧烟还未显出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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