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旭仔等不及她讲完,已一把抢过来翻开,果然笔迹意外地工整清秀,与遗书上凌乱刚劲的风格相去甚远。旭仔曾经仔细研究过那封遗书,尽管那也不像是邢志刚的字,但从每笔末端自然扭曲的状态来看,应该是右撇子用左手写的字。
“那么说,百乐门所有人都知道燕姐是被谋杀的?”
米露露思忖了半日,点头道:“恐怕是。可惜了,听说她还有个女儿,只不知现在在哪里了。”
【13】
朱芳华每隔三日,便给施常云送一次东西。用同一只带盖的长方藤编篮,放一块毛巾,两包烟,两套换洗内衣,一双尼龙洋袜,一包刮胡刀片,两根熏肉肠,十块鸡蛋糕,并酸泡菜与炼乳各一罐。东西由看守检查之后收下,将空篮子还予她,她便离开。
那看守姓骆,因略有些驼背,被同事戏称“骆驼”。这骆驼每每收了东西,总会从中抽掉一包香烟,再将东西送去给施常云。按理讲,刮胡刀片、放泡菜的玻璃罐与铁罐密封装的炼乳是不能带进去的,但每次朱芳华都会额外塞给他五块钱,他便也睁只眼闭只眼了。
骆驼也听闻这重犯是早晚要上刑场挨枪子的,只不过老爹选得好,一直拿钱吊着他,竟无故多了几个月的命,公审也遥遥无期。不过听队长在喝酒的辰光讲过:“如今报纸天天盯着这桩命案的主犯没有受审的事,舆论压力大了,看来就算皇帝的儿子也非得受审不可。”
“审了也不见得会判死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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