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征税,后来由于物品价格时有变化,征税的具体办法也时有改变。例如,万历十七年(1589)每百斤征银2钱5分,万历四十三年(1615)则每百斤征银2钱1分6厘。但税率大体为2%。(四)加征饷。这种税是针对贩运吕宋的船只征收的。当时吕宋已变为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当地没有什么可向中国出口的物品。西班牙人在美洲掠夺了大量白银,除运往欧洲本土外也运了大量白银到吕宋,在那里与中国海商交易,购买中国的丝绸等物品。中国海商回航时无货可载,故督饷馆无法按货物的价值征收陆饷。为此,凡属去吕宋贸易的船只,“每船更追银百五十两,谓之加征。”万历十八年(1590)屡屡诉求征税太重,故减为每船征银120两。
3、商人居于北城:自元开始,大都的城市空间布局是按照“前朝后市,左祖右社”的原则设计建造的。其作为前朝的百官衙署设于宫殿的南面,而商业区则位于宫殿的北面,即所谓“后市”。于是,宫殿北面的钟鼓楼一带便成为元代的商业区。考察我国古代的传统城市,环绕钟鼓楼的商业区并非鲜见。但元代大都北京的钟鼓楼一带成为商业中心,除了统治者的规划之外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贯穿南北的京杭大运河,其北端的终点码头就在钟鼓楼西侧的积水潭。所谓“元时开通惠河,运船直至积水潭”。作为水路交通的总汇,钟鼓楼一带汇集了南来北往的大贾豪商,商船、漕船川流不息。但是,在明代宣德以后,由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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