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为这一支部队派发清一色的黑色警服,毕竟做戏也要做到底,这叫敬业精神。可是后勤部库房的警服数量太少,临时赶制警服太过麻烦不说又是一笔浪费。吴绍霆索性由敬业精神改为务实精神,直接给这支部队套上正规军军服,又制作了一千只袖章,上面大大写着“治安警务”四个字,就算是一支堂堂正正的警察编制了。
调集这一千八百多人只用了三五天的功夫,按照的吴绍霆意思,他是先把人派到粤北五县驻扎下来,然后再根据驻扎的情况进行编排。为了不让北洋政府有什么口实,他将这支部队命名为“第十二边防警务大队”,负责粤北的维安和本地防务工作。大队设置总指挥一人,其职责和级别相当于少校团长,由马锦春调任任职。警务大队各级军官从教导一团、教导二团、黄埔军校以及警察学校分配安排。
面对这样的安排,北洋政府即便知道其中的内幕也无可奈何,更何况现在北洋政府手头上要忙的事情多不胜数,也只能任由吴绍霆违背协议内容了。当然吴绍霆还算是留了不少情面,没有直接把现役团调到粤北,仅仅是拉了一批新兵和警察混编而成,多多少少没有让局势显得过于担心和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