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
盛科来之前已经组织好措辞,有条不紊地向张子安说明这个事件的难处。
首先,中国刑法里没有单独的袭警罪。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将袭警纳入妨碍公务罪,增加了一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其次,刑法227条对于妨害公务罪是这样规定的:“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讲到这里,盛科无奈地说:“问题就在这里——虽然有这些条款,但是警犬既不是人也不是警察,更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法律意义上讲,警犬是物,它的法律性质与警车、警棍没什么区别,这些法律条款都不适用。”
张子安听了,也觉得很棘手。普通人的狗受伤了,还能要求对方赔偿,但警犬受伤了,似乎只能认命。盛科是执法者,他说的这些肯定都是真的,正因为他是执法者,尽管生气,却必须依法行事。
“难道没有别的办法了?”张子安觉得盛科不会为了抱怨而特意过来一趟。
“除非是从‘故意损毁财物罪’上做文章,但这也有个前提,就是‘故意’两个字。”盛科强调道,“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故意的,还是没用。”
张子安若有所悟,多少猜到一些盛科的来意,“那盛队长你的意思是……”
话到嘴边,盛科反而犹疑起来
第426章 无间之道(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