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认为一定要给他们一些惩处,可以取消他们以后参加科举的资格,更有甚者,主张干脆把他们抓起来收监关押,判个几年再说。
不过这个意见也遭到了不少官员的反对,因为民间人士进京请愿,在任何朝代,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也是体现地方民间情况的一种图途,并不值得大动干戈,而且他们在京城里也没有闹事,根本就没有抓他们的理由,而且商毅称帝之后,一向主张坚持法制,杜绝人制由其不能以所谓大不敬、惊驾、违禁的莫名其妙的罪名,胡乱抓人关人。
另外这三百多人在地方上也都是比较有名望的人士,其中也不乏地方名士,有一些人和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人还有认识,当然不愿意将他们釆用抓捕入狱,而且这样做对朝廷的名望也是不利;而强行遣返,也不是最好的选择,因为这些人在地方上都是比较有名望的人,强行遣返,必然会对帝国产生不满心理,难免会在地方上有所怨言,而地方又偏离京师,有可能会造成地方上出现动荡。
因此王夫之就主张,还是应当以好言安抚,劝说,争取能够说服他们,自愿返回原籍,当然有必要的时候,朝廷也可以适当做出一点让步,或者说是怀柔,比如在他们提出的十二项要求中,釆纳一二条无关大局,或对国家政策响影不大的意见,并且还可以对他们进行一些嘉奖虚名称号,这样既可以平静的解决请愿的事件,也可以显示帝国的宽大和仁义。
大部官员都赞同王夫之的主张,由其是黄宗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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