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军中任职;并且可以保留部份军队,其余接受中华军的整编;不原为官,也可以南京政府的统治区域内定居,自由从事各种职业。
在战斗进行过程中,尚未明显分出胜负的时候,能够策动带领军队归顺,献出自己防守阵地或城池,或者抓住清廷的其他重要将领,帮助中华军取得胜利等,称为火线起义,可以免除他们降清的罪行,保证他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并且将根据所立功劳的大小,在中华军中任职,但不能保留军队,原有军队,必须全部接受中华军的整编,不原为官,也可以南京政府的统治区域内定居,自由从事各种职业;
在战场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胜负时候,不在继续负隅顽抗,能够策动带领剩畲军队归降,或者抓住清廷的其他顽固将领,能够减少中华军的损失,称为火线投降,可以不作为俘虏对待,并免除他们降清的罪行,保证他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可以南京政府的统治区域内定居,自由从事各种职业,但投降的军队,必须全部接受中华军的整编。
尽管在这份诏书发布的时侯,中华军在山东战场上,正处于第一次战役结束,而第二次战役尚未开始的时候,华军在战场上尚未取得明显的优势。
但在这个时候,北方连续爆发反抗清廷的农民起义和原明将领的反正,不仅牵制了清廷的大量精力,而且也造成了清廷的人心动荡,和社会不安,有不少人都能够看出来,现在的清廷在与南京政府的对抗之中,已经处于十分不利的位置,因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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