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越来越小,可要花的钱越来越多,农民的负担越来越重,纷纷抛弃田宅,卖身到有权荫户免税的达官贵人家中,称为朝廷户口之外的荫户。朝廷税收日益窘迫,于是德宗皇帝年间,宰相杨炎改革税制为两税法,其核心内容为:“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翻译过来就是,首先制定预算,根据朝廷的支出来决定要收多少税。不管纳税人籍贯是哪里,现在住在哪里就按哪里收税,实际有多少财产、田地,便向田主收多少税,而不是根据原先书册里面所记录的丁口来收,对于商人也按照收入的三十分之一来收税,以前的什么劳役、绢布等杂役全部取消,承认了普通百姓之间土地自由流通的现状,由于是在夏秋两季粮食收成的时候来收税,所以称为两税法。两税法在均田制遭到破坏的情况下的确让税收公平了些,但是两税法收的尺度是钱而不是粮食和布匹,所以农民在出售产品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受商人的盘剥,即使丰年也会出现“谷贱伤农”的状况,尤其唐德宗后出现了钱价上升的情况,无形之中大大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更加糟糕的是两税法一开始是归并了所有的其他杂税在一起,可是随着形势的发展,朝廷的支出不断增加,不得不加税,新的苛捐杂税又冒出来了,无形之中又增加了农民的负担,所以主持两税法改革的杨炎的名声不是一般的臭,后来新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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