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自思自量。”
翻译成白话就是:“天生万物给人,人的所作所为却对不起上天。所以被杀也是活该,成了鬼也别怨我。”
这句话反应在行动中,就是他随时对地都会借故杀人。没有理由也要寻找理由杀人。
有一次他的义子兼心腹大将孙可望出征得胜归来,大西国的文官们按照明朝官场旧例出城远迎,进献贺礼,递“联名状”。
张献忠知道后大怒,大怒的理由是这些人既然当了我的官,竟然还要按照故朝陋习,所以统统该死,竟然下令杖毙了两百多人。
还有一次,因为一点小小过错,他竟然株连杀掉了三百多名文官。有人劝说都杀光了谁来做事,张献忠却说“文官还拍没人做吗?”
这种事情比比皆是,数不胜数,而张献忠自己就以杀人恶魔自居,甚至说自己是在向黄巢学习。
他杀女人,杀俘虏,杀文官,杀百姓,整个蜀州之地的人口从他进入蜀州之时到撤离,一千多万人口杀的只剩一两成。
可以说在当时的明帝国,张献忠这三个字提起来是最让人恐惧的。
李自成虽然也狠,杀人无数,但是也远远比不上张献忠的。
用一句现代的的名词来说,张献忠就是典型的发社会反人类人格,人格缺陷相当严重,是一个十足的悲观主义者。
这种悲观不是对自己人生的悲观,而是对世界充满了悲观的看法。这样的
第六十八章 七杀碑(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