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贩毒者,至少也是黑社会(当然还有华人也会这么干)。然后再找几个目击者,曹磊曹国华遇害的事件,妥妥的就是毒贩购买毒品,因为价钱起了纠纷,所以火拼死人的事件。要是别人的话,这好几千万的人民币,就要给汤玛士给吞掉了,只要汤玛士修改一下那张借条就行,反正没有别人能反驳了,甚至别人知不知道这笔钱的存在都不一定。或者不用修改,脸皮厚一些,就说他们没有法子还钱,所以按照约定,汤玛士来没收抵押品。
其实在他们下计程车的时候,李穆已经报警了,可是加拿大的警察是大爷,在好的区域出动还算迅速,在治安不好的贫民区,速度就真的有限了。再说李穆也没有详细信息,只是说迷路,结果枪战完了警察都没来。过了好一会儿,只见代表着曹磊曹国华两人,不对,现在是两具尸体的光标,到了安大略湖旁边,然后停了几分钟,就到了安大略湖上。再过一会儿,信号全部都消失了。
“尸体被沉到湖里面去了。”谭雅丝毫不带感情地说,“我上当受骗了,那人明明说这些都是三防的,没想到浸水就没用。我可要恭喜李老板了,现在我们有了这些音像资料,虽然说没法子去告汤玛士,可是拿去勒索一下是么问题的,至少能够勒索几百万加元。要么大家一起发财,要么一拍两散。”
听到这话李穆的心仿佛狠狠的受了一击。虽然说他很讨厌曹磊曹国华两个,可从来都没想要把他们害死啊(当然现在也不是李穆害死的)。两条生命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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