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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个微信去地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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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五章 十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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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责任,他又表示愿意捐献2600万银元中的80%给官方以求安享余下的20%财富仍不可得。
    除了大清官方,外国人也不是善碴。大清官方让行商代为“管理”外国商人,但外国商人与行商不过是贸易伙伴,哪里受其管制?由于大清帝国的外贸制度不合现代国际贸易要求,外国商人一直反对和抗议,行商就成了风箱中的老鼠,两头受气。在鸦片战争爆发前,伍秉鉴曾经想充当调停人,避免战祸的发生。但是盛怒的林则徐大人是不会听从他的建议的。作为行商之首,他的继承人、儿子伍绍荣被逮捕人狱,他则被套上锁链,押往大鸦片贩子颠地创办的宝顺洋行,成为催促颠地接受传讯的筹码,林则徐扬言,如果颠地拒绝前往,伍秉鉴将被处死。颠地则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而置这种威胁于不顾。
    鸦片战争,也是伍氏破财之时。1841年5月,清军战败,被迫向英军交纳600万银元的赎城(羊城)费,伍氏交了110万元。《金陵条约》签订,要求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300万是商欠,伍氏交了100万元。在民族危难之际,伍氏作为富人,即便出多少钱我们都认为是应该的,毕竟国家、民族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何况伍氏有那样的财力。
    但是,事情还有另外一方面,即在大清帝国的统治之下,商人不过是官吏敛财的对象,其生命和财产安全都是完全没有保障的,个人尊严就更不用说了,这样的社会,对商人是否公平?对国家、民族是否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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