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把握可谓非常地准确,《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规定确实在被逐步取消和替代,
比如允许联邦储备系统调节存储账号的利息,被1980年储蓄机构解除管制和货币控制法取消了。
原本时空里,禁止银行控股公司拥有其它金融公司的规定,也被1999年生效的金融服务法现代化法案取消了。
可以说,这种改变几乎是必然的,因为美国如此隔离了,而欧洲国家却没有效仿,自然而然地会在竞争当中占据一定的优势。
但随着像百货公司一样,不管什么金融业务都涉足的银行控股公司的大行其道,潜在的风险也在增加,好在可以通过全球化进行转移,死道友不死贫道嘛,从二十一世纪第一个十年后期开始的世界资本市场动荡,未必与此无关。
在这些具有远见卓识的金融精英们的带领下,摩根士丹利的发展速度可想而知。
被这样的大佬认可,具有操作上市的价值,苹果应该高兴才是,怎么能为一点小问题就随随便便地拍桌子呢。
要知道,这帮玩金融的家伙已经开始不讲所谓的风度了,以前帮委托人实施收购的时候,还会尽量吸引或者说服被收购方同意,绝不会公开地强行兼并,堪称文明规范了,可在进入1970年代之后,直接就是霸王硬上弓地恶意收购了。
比如1974年7月,在投资银行界信誉最好的摩根士丹利,首先发难,代表其加拿大客户国际镍铬公司即IN
第0169章 关于IPO的争吵(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