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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妆名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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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按律夺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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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不享受长辈留下的财产;情节轻者,则可重分家业。
    “太爷,你且说说,我大哥和司氏所为,是不是严重者?把老太太都给气死了,他们凭什么享受老太太留下的家业?要我说,像这等不孝子孙,就该照着庶子的例分一份饿不死的家业就成。这河家大院就该分给我,赡养父母也该归我,给他们分二十五亩良田后,剩下的也该归我……”
    河宗诚也熟读《律例》从来不知这里头还有这么一条,“你这套《大燕律列》是从何而来?”
    河土柱道:“大理寺得来的,外头一套得卖五六银子,里头写得很详细,有《遗产卷》、《婚姻卷》,像大嫂和大哥析产分居,就是照着《婚姻卷》里说的三种情况来的。而我们家的情况,《遗产卷》里也有详细说明,就得参照《遗产卷》中的第十一条律例来执行。”
    河铁柱哪里懂这样,早前他同意平分,是不想和河土柱纠缠,哪里知道那上面还写着因司氏气死老太太,他就无权多分,只能照庶子的规定分一份不能饿死的家业。
    那不是说,他只能分二十五亩良田和一座小宅子。
    不曾拥有富贵,他许无所谓,可过了两年多的好日子,再让他过苦哈哈的日子,他做不到。他从一个庄稼汉,学会放弃亲力耕作,学会如何收租子,如何计算从佃户那儿收回最好的粮食等等,现在让他干农活去,他还真不乐意。
    河宗诚将书粗翻一遍,很快明白这是新的《大燕律例》,如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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