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的买肉的钱。”
他来的路上碰上了来给邵迎春送钱的凌芬,正好她还有事,他就帮忙把钱带来了。
一个班里三十多人,自然不能在家里吃,就只能去饭店。
那么多人吃顿饭也要不少钱,他们现在还都只是学生,没有自力更生的能力,就算个别的如侯家宝这样家境好一点的能出得起钱,大家伙也不好意思。
按照惯例是大家平分,一个人一块钱,不至于太多,也都在大家能承受的范围内。
万一钱没花完,再把剩下的都平均还给大伙的手里。
但即便是这样,也有人觉得贵,后来邵迎春干脆又提议说去饭店还不如去野外烤肉,既省钱还能多买些东西。更有些豆角青菜这些也能烤,还不用花钱,因为不少人家里有院子的也会种一些青菜。
这个提议得到了一致的赞同。
但是肉很贵,要七毛二一斤,因为邵迎春能买到便宜的猪肉,于是这个任务就落到她头上。
可是一头二百斤的猪剔骨去皮也要一百四五十斤,一个班肯定消化不完,于是一班和三班也加入进来。这样三个班平分,一个班将近五十斤肉还是能吃完的。
原本凌芬给侯家宝的是一大堆零钱,毕竟是同学们集资的,后来还是侯家宝觉得这样麻烦,换了整钱拿来的。
当天下午,邵迎春就去了范屯买猪肉,侯家宝左右也没事,就跟她一块去了。
两人坐客车到了范屯,买好了猪肉,跟刘大爷订好了
第164章 告别饭(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