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我得先给你提个醒。你这次打破亚洲纪录,而且跑进了10秒以内,在国内也算是个名人了,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人找你拍广告或代言产品。”
于指导故意顿了顿,接着说:“国家对运动员的商业开发还没有很明确的规范,而按照以往的管理,田管中心方面肯定会主动找你,负责你的商业价值的开发,国内运动员基本上都是采取的这种方式,比如110米栏的刘飞人,就和田协签署了合同,由协会全权负责其商业价值的开发。”
张冠仔细的回忆了一下,关于刘飞人的代言品牌事情他还有印象。2003年的时候刘飞人开始代言商业品牌,这一年刘飞人共签了两个代言,分别是可口可乐每年35万的代言合同和耐克每年50万的代言合同,其中耐克的代言合同还包括装备、衣服、鞋等价值20万,也就是说耐克为刘飞人提供的产品的价值也包含在这50万代言费中,实际代言费只有30万。
这两笔代言合同在可谓是大赚特赚,因为次年刘飞人就拿到了雅典奥运的冠军,身价上涨了数十倍,后来刘飞人的代言都是500万起跳的,最高曾拿到过1500万的代言。
张冠知道,既然走上运动员这条道路,商业价值永远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而在这个问题上,上级的协会更是他必须要面对的一座高峰。有关运动员商业价值的开发,首先就是确定由谁来开发,如果放在国外的话很容易明确,运动员找个体育经纪人或者打包个经
第三十三章 商业价值开发(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