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看,把叶梓气了个半死。
按照陈斜阳刚才所说,这次演出就算是陈斜阳接手申交之后相当不错的演出了,但是看了这份合约,叶梓就知道陈斜阳和申交是被人彻底给卖了。
别的不说,就说让陈斜阳觉得能够满意的演出费用,五场演出定金只付了5000米元10%,这也罢了,但是余款居然还要分两次才全部付清。在新家皮的五场演出结束,连同定金在一起申交只收到了30000米元,剩下的20000米元是隔了三个月之后才全部交付到账的。
这,不合规矩。
万一对方赖账,申交拿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打官司的确是能打赢,但是这种国际官司打起来很容易没完没了,拖上几年都是很有可能的事情。这中间光是去新家皮开庭的来往费用就不是申交能够承担愿意承担的了,就算打赢了官司,胜诉得到的赔偿都不见得都够支付打这场官司的律师费用。
再看看合约上的接待条款,叶梓真不知道是哪个NC谈下来的条件。住宿是三星级宾馆,OK,这一条勉强过得去,但是三个人住一个标准间是怎么定下来的?加g比起多开几个房间要便宜太多,主办方当然非常愿意,但是谈判的人是傻了不成?
住宿是这样,再看吃饭。
主办方为申交提供每人每天五米元的餐饮补贴,也就是说主办方用每天500米元的轻松代价就打发了这件事情。500米元换成华夏币有四千多,看起来好像不
第五百七十三章 剥皮合约(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