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种“联合署名”的做法,还算是不贪心的。署名的一方求的是名,一般不会在利益方面有过多要求,原作者得利,分出名来给署名一方。
要是运气不好,碰上那种又要名又要利的贪心家伙,那创作者可就真的倒霉了。随便给你一点钱打发掉,然后你的作品就被他们直接占为己有,这位词曲作者直接就“被枪手”了,还没有地方说理去。
打官司?
在华夏这样的环境下,跟zhengfu部门打这种著作权益官司,先不说能不能打赢,人家理都不会理你。
就算真的打官司了,你也拿得出过硬的证据。能打赢吗?人家一句“借鉴”就能轻松过关,要不用一个“巧合”的名目也能脱身出去。没见琼阿姨打个证据确凿的抄袭官司都花了几年时间,累了个半死吗?琼阿姨这样的名人都是如此,你一个小人物那就更没有什么力度了。
而且音乐创作上的东西更难举证,打起官司来那就更加麻烦。即便胜出了,歌曲的影响早就已经打出去,你也拿不回应该属于你的那份荣耀和利益。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叶梓肯定不能跟组委会直接硬上硬来,要想一个合适的办法才行。
想了一下,叶梓慢慢的说道。
“李哥,我先跟花星那面儿联系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通融的办法,一会儿我们再继续聊。”
“对了,麻烦李哥让总机开通一下国际长途,打长途的钱我自己来结。
第四百零二章 条件交换(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