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火炮的制造和使用之法,在此之前。一群蛮子根本奈何不了城墙。
在清朝初期,军队中还是有火枪兵这个兵种的,还有弓铳并重的政策,至于为何到了清末时,普通百姓见到外国人的火枪会以为是妖法,这并不是因为清朝统治者愚昧和固步自封,恰恰是因为他们聪明。一个普通的农夫,训练几天后就能用火枪干掉一个百战的士兵,清朝统治者怕火器大行其道后,个人勇武就会变得没那么重要。那么他区区一个人口不足百万的异族,还能统治人口百倍于它的汉族吗?
所以在清朝统治者有意无意的打压下,火器逐渐在中国大地上消失,才有了一种“国人发明了火药却用其放鞭炮。而外国人却用其做成火枪大炮”的错觉。
不过此时还是明代,火枪是明军的制式兵器之一,通常明军的构成为“铣十,刀牌二十,弓箭三十,枪四十”。火器的比例占到了10%。
表面上的数据虽然这样,但是明朝中后期政治**,贪官污吏横行,很多地方压根没有监管,制造火器的部门为了贪墨,自然就偷工减料,导致火器质量极差,一般开不了几枪就会炸膛,甚至有刚开第一枪就炸膛的,很多火铳兵没死在敌人手上,却死在自己的武器上,还连累旁边的袍泽,所以很多北方明军都是不用火枪,一般部队是根本不会带火枪的,所以王志听到缴获里还有火枪才会感觉好奇。
听到王志的吩咐,那文书立即过去拿了几杆火枪过来,一看,
第167章 明朝的火器(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