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橙色的笔记本和一个信封,上面印着像火焰一样绽放的大丽花。
他向他问路,那时候,方长亭的俄语说得还不是很好,有些磕磕绊绊的。
那女孩耐心地等了一会,用淡淡的笑容打断了他:“你是中国人吧,那个教室在教堂左边第二栋大楼的三楼。”
女孩转身要走的时候,方长亭拉住了她,指着笔记本问道:“这是什么,很美。”
“诗社的笔记本。”
“我也想参加,你的笔名是什么?”
“你先学好俄语吧。”最后那一个微笑最终要了方长亭的命,他记住了信封上的那个名字:“肖小婉。”
他后来加入了社团,在社团的邮筒里一直给“小婉”写信,他们天造地设,从不缺少话题,书信来往非常开心,方长亭心花怒放,那些黑暗的颜色都被这一朵大丽花驱散了。
在那个社团看到了小婉和另一个女孩子,小婉阳光开朗一些,另一个温柔、纤细、瘦弱。
可惜他没有搞清楚,一直以为自己在给婴祺写信。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他和自己的学弟牵着“小婉”的手在聚会时出现,而真正的小婉红着脸,给他递来一封情书。
他能怎么办,他只能笑着,把血咽到肚子里。
所以,十七年前,婴祺冰凉的身体倒在他怀中结束了最后一次心跳时,他感到莫大的幸福,他终于将他的公主留在了身边,
往后的日日夜夜,在他视线所及的地方,他们将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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