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马克吐温说的:决斗双方相距四分之三英里互相扔砖头。他可不担心会伤到在当中走过的路人甲和行人乙。谁想到李晓峰比他反应快,立刻堵上了这个漏洞,让他不禁恨得咬牙切齿。。…。
不过让他更牙痒痒的还在后面,面对李晓峰开的嘲讽,老赫姆斯特拉顿时反讽了回去:“牙签?只有伱这样的胆小鬼才会想到用牙签决斗!我们的阿尔卡季.捷列先科先生是真正的勇士,一个真正的勇士当然会选枪或者剑作为决斗的武器!”
有了老头充大头。周围的酱油众也没忘记起哄,纷纷给捷列先科出主意:
“选枪!一枪将这个混蛋的脑袋打爆,我想看看他的脑浆子是什么颜色的!”
“对对,用枪最好,最好是马克沁,两边对射最热闹了!”
“用枪有什么意思?真正的战士都是用剑决斗的,伱们没看见里写的,一剑捅个透心凉,那叫一个干脆利落!”
捷列先科在风中凌乱了,说实话不管是枪还是剑他都不喜欢,这两样可都是要命的玩意儿,而恰恰相反的是,他很想保住自己的小命。一时间,这孙子又装思考者了——枪的威力大,剑仿佛更安全,但是刚才他可是看见某人两根手指就夹住了老虎姆斯特拉的全力一击。这说明对方是个练家子,如果真的比剑的话,他那点花拳绣腿估计挡不了两招;那就用枪,可是子弹不长眼,万一被爆头或者爆菊了,那比中剑死还要惨……。…。
捷列先
162 可笑的武器(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