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
钟珍取出红宝石簪子,这小法宝她用得很习惯,前端尖细,直接扎入眼尾之处,灵力透出,不用流太多血,几息功夫对方就很快死去。
刚拿起簪子,手却停住了。她突然却想起一件事情,便再也抑制不住的想在木婉宁身上试试。
心念既起,钟珍站起身来,举起脚来,对着木婉宁的头一顿狂踩,将她‘弄’晕过去,以免看着她的眼睛瞪着不痛快。
七魄已全,神力练就,如今只吸收了许多牲口畜生,对于将大活人给吸收了,这种有违人道的事,着实无法接受。
幼时懂得习字,便是什么书都会想看看,尤其是写野史。书中所言,自古有易子而食之事,钟珍曾捧着书问阿婆。既然都是‘肉’,吃‘鸡’和吃人有何区分?
阿婆的答案很简单:“你是禽兽吗?连‘鸡’都不吃小‘鸡’,禽兽饿死都不会食下同种同类。”
钟珍很快就明白了,所谓同类相食,禽兽不如也。
可她‘性’子偏生就是好奇,对于这么奇异的功法,想忍住不炼,简直一点办法都没有。
于是自我劝慰了一番,只吸收点兽类便是了。反正总得吃‘肉’,权当是煮熟了吃到肚子里。
木婉宁一头的血,仍旧被如影绫捆绑着,钟珍带着些兴奋又充满惶恐,有一种第一次撬开人家库房大锁的感觉。
坏人本来就该死,我也不能白白‘浪’费了一个炼魄五层修为的人啊!她再次劝
第九十三章 禽兽不如(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