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主帝国政府对待企业特别是对待大公司采取十分宽容的态度。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中华民主帝国经历了三次企业兼并的浪潮。第一次兼并浪潮发生于19、20世纪之交,主要为同一产业部门的大企业吞并小企业。第二次兼并浪潮发生在一战后的十年,其特点是从控制生产开始,到控制原料的供应和加工,直至最终控制销售市场。第三次兼并浪潮就发生在二战后,从太初三十年至太初五十年,其特点为混合合并,即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互不联系的企业进行合并和吞并,从而形成混合联合公司。这样的混合联合公司从一开始就不是仅以争夺中华民主帝国国内市场为主要目标,而是以世界市场为导向,为世界市场设计商品,根据全球资源(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不同分布情况,同时在几个国家生产,并把自己的金融和销售战略瞄准世界市场。由此,通过战后混合兼并的中华民主帝国大公司纷纷成为现代跨国公司。它们拥有巨额的资本、广泛的经营范围,并且其业务经营强调“全球战略”,因此可以获取庞大的利润。例如中华民主帝国标准汽车公司原先的主业是制造汽车和军用车辆,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该公司除了制造汽车,还制造飞机发动机、洲际飞弹、潜艇、航空*器材和家用电器等,并且在全球范围内设立子公司,形成全球性的生产和销售网络,以降低成本和提高利润。中华民主帝国苗氏海佑集团公司在太初三十五年前后合并了120个不同的工商企业,并将业务扩展至全
第五百九十四节 战后掠影经济篇(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