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相当的类似。譬如,国家政策出现失误,君主可以不负责任,因为君主作为国家的元首是国家稳定的象征,如果更换,代价极高。但是由于宰相掌握行政权,宰相可以下台以示负责。到了明代“天子与士大夫共天下”可不是一句虚话,但是君权独大的局面已经越来越明显。因此到清末真正考虑君主立宪时,首先要做的就是将行政权力从皇帝那里分离出来,这在围绕在皇权周围的人眼里不啻于在谋朝篡位。他们并不能理解,在新的时代,能够保护他们且造福国家的恰恰是放弃部分权力。君主必须尽量超然于各派政治力量之上,才能发挥他在政治上的影响力,否则陷入具体行政决策纠纷中。可惜的是作为外族的满清皇族很难迅速适应这一变化。这一点,日本则幸运的多。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前是维持了将近二百六十年的幕府**统治,天皇没有任何实际权利,而且几乎默默无闻。然而,幕府的**与保守是不可能主导日本走上现代化的。于是,维新派选择天皇作为重新集结力量、进行国家变革的中心。虽然从表面上看,日本为推行维新,不得不先进行残酷的内战,似乎付出的代价比中国大。然而,天皇制一旦被确立起来,接下来的改革就比中国顺利的多。天皇巨大的号召力,使日本这样保守的民族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第二点,君主作为君主立宪制的核心,是否能获得国内各方力量的大力支持至为关键。日本天皇在这方面有巨大的优势,万世一系虽然是自说自话
第四百四十一节 君主立宪详考证(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