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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和平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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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九节 政府税收与法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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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中国老百姓肯花多少钱雇一个皇帝,但我们知道美国人民以5万美金的年薪雇了总统威尔逊,大英帝国的子民以3.5万英镑的年薪雇了英国首相阿尔奎斯,而中国历代皇帝,譬如颇为节俭的前明的崇祯和他的皇后,仅仅两个人吃到肚子里的日常伙食费,每年就有16872两白银,按粮价折算超过52万美元。中国的工资和物价水平比较接近当时的英国,就算阿尔奎斯一家的伙食开支占了总收入的30%,每年吃掉1万美元(8.3万人民币),崇祯夫妇(不算儿女和众妃子)吃掉的竟是人家的52倍。依此而论,阿尔奎斯首相家吃掉的1万美元可以看作人民愿意支付的第一家庭伙食费,视为合理的公共开支,而崇祯夫妇多吃的51万美元,就要视为法酬了。”

    “所谓公共产品的价值,在土匪世界和帝国时代,只能根据“影子价格”——民主财政体制下的公共开支——估算一个大概。维护公共安全和兴修水利道路桥梁总是要花钱的,也是民众需要的。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官员们的工资也是应得的。皇帝或总统的工作复杂,责任重大,当然还应该享有高收入。不过,皇帝比总统多吃51倍,这笔开支实在无法从公共产品价值的角度去解释。即使不谈民主财政,作为大老板,明朝皇帝给自己最高级雇员一品文官开的俸禄,每年也不过1044石大米,约折2.2万美元。考虑到免税和物价变动因素,与英国首相的年薪相差不远,相当于崇祯夫妇半个月的伙食费。”


第二百九十九节 政府税收与法酬(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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