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石缴银五角……如此等等。这样一来,有些乡镇农民又部分地开始从事生产,逃亡开始减少,匪徒们坐享收益,没有抢劫的麻烦,多少也有点好处。但是他们的**是没有止境的,钱财越多越好,人枪也是越多越好。这种分乡分片自收保险费的办法,总对他们有了限制,他们当然不能满足。所以有些出了保险费的地区,仍有抢劫事件发生。地方首人(当然是袍哥大爷)去报知大匪头,匪头只推说某些兄弟伙不听话,答应清查。有时也把兄弟伙“毛”(引者注:即杀掉)几个做个样子,以表示他们的“信用”。
虽然女记者并不清楚当地的物价水平,不过仅仅从田租或土地税的角度看,“种稻一亩,秋收后缴谷一斗”,土匪制订的税率在5%~10%之间,大有什一而税的儒家之风。这笔钱该如何定性呢?从来源看,这是对抢劫的替代,可以看作赃款。从形态看,如果把暴力集团建立并维护的制度看作“法”的萌芽,赃款便体现为制度收益,或曰“非官方税收”。从功能看,土匪收费之后,承担了维持治安、抗击外匪的责任,有时还杀几个违法的本伙兄弟以示信用,这笔钱又有点公共税收的意思。”
乔大总统在宋妹子的劝说下好歹吃了点湖州小米稀饭,可是吴大官人这边就**多了,一顿在当时还算不上丰盛,但是很有济南风味的宴席在大明湖的历下亭老商会俱乐部的餐厅里开席了。席间吴宸轩还是一手拿书一手筷的恶习,不过和吃饭的时候摊开实验数据翻看的
第二百八十九节 共和万象千里行(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