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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和平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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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节 总参谋部的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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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足以使人员坐在踏跺上时能容纳双肩(约二英尺)。

    (3)深度应足以使人员站在踏跺上能有效地射击或操作其武器,但不得浅于四英尺。

    (4)在坑底一端挖掘具有一定深度的排水沟,宽度以能容纳人员站立为限(这样人员就有足够的空间舒适地坐下),并能排除雨水。在排水沟的底部应挖掘一管状防手榴*弹槽,其位置一般在踏跺之下成三十度角斜伸入地下。散兵坑的底部应成漏斗状向防手榴*弹槽倾斜。这样,当手榴*弹投入散兵坑时,人员即可将手榴*弹踢入防手榴*弹槽,使手榴*弹爆炸后产生的破片不至于杀伤散兵坑内的人员。

    (5)从散兵坑内挖出来的泥土应放在周围,并筑成胸墙,但应留出供人员射击时放置臂肘的足够宽度。堆放的泥土不宜太厚,并且加以夯实。胸墙厚度至少三英尺,以保护人员免遭敌轻武器火力杀伤。用散兵坑内挖出的泥土构筑环形胸墙时,胸墙高度约为六英寸。

    (6)如用草皮或表土伪装胸墙,应在开始构筑散兵坑之前铲去十平方英尺范围的表土,堆放在—边备用。在散兵坑挖好之后,再将表土覆盖在新挖出的泥土之上,使散兵坑的外貌与周围的地面一样。

    (7)在大部分具有不同土质的地区内,恰当构筑的散兵坑能可靠地保护人员,避免坦克从任何方向进行直接辗压,伤害散兵坑内的人员。当坦克直接辗压散兵坑时,人员应蹲伏在坑内,其头部与地面之间应有两

第二百二十七节 总参谋部的密谈(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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