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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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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6章 内阁和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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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首脑。甚至六部才是真正掌握朝廷行政的机关。
    大汉建立后,制度有所变化。内阁品级提高,大学士们不再兼任各部尚书,而是直接统领各部。可后来朝廷又把财、税、计等各部从中分出。另外还设立了枢密院,并且司法的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也不归内阁管辖。
    没有了司法、财税、军队几大块的管辖权,无疑让内阁权柄下降了不少,尤其是手里没有了财计权,内阁很多情况下都做不了主。若不是大学士们还挂着总理参政衔,能够参加总理会议,他们权柄更小。
    现在刘钧也意思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权责分的太散了。一个内阁七个大学士,首辅次辅群辅之间其实权力相差不大,没有了主次。而行政事务上,下面又分成了数大块,连财计都掌握不了,如何做好行政?
    现在内阁一下子缺了六位大学士,倒是让刘钧觉得也许应当趁机再改变下目前的格局。
    把帝国所有的行政大权归于内阁,而内阁由首辅主持,这等于是恢复了部份相权,加在顾首辅的权柄。当然,刘钧也不会去开倒车,再弄出一个宰相来。不过把行政大权集中到内阁中,由内阁来统领各部寺司局,这是有利的。
    原来的民务司、财务司、税务司、审计署等,刘钧准备再纳入到内阁的统领下。
    以后内阁首辅为主,次辅和群辅只是辅佐首辅的,权职明确,省的扯皮不清,但同时有这些首辅群辅在也是制约首辅的,避免首辅操权。

第706章 内阁和议院(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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