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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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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1章 投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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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献给那些官豪势家,自己去给他们当奴仆。可这却是事实,而且不仅是明代才有,事实上历朝历代都有的事情。

    原因就是在封建时代,土地捆绑着百姓,人丁也是税役。国家的税赋瑶役摊到每个百姓头上。负担极重。而那些宗氏勋戚们,却享有种种特权。

    在明朝,勋戚们受赐的公田,载在“金册”,并不报官入籍,享有免除税粮和差役的特权

    。

    虽然法律条文上也规定。赐田以外的田土一般称为自置私产,应与“齐民一体当

    差”,但由于贵族的权势,法律很难执行。勋贵“私田”“不肯与民一体当差”的弊病

    ,早在洪武年间就出现,中叶以后,法律废

    弛,权贵们更加肆无忌惮,“广收民田为己私业。而阴以势力把制,使有司不得编差征

    税”。因此,在实际上,王府、勋贵的所有田产都享有优免一切粮差的特权。

    百姓当自耕农,就得向国家纳税,甚至还得承担比田赋更重的杂役。为了逃避这些沉重的赋役,许多百姓便开始主动的投献那些享有特权的勋戚们。

    把自己的田地送给勋戚,主动给勋戚们做奴仆。如此一来他们就不再是大明的纳税子民,而只是一个勋戚们的奴仆。

    勋戚们多得许多田地。自然乐于其成,他们甚至为了吸引更多人投献,主动把那些投献来的土地,再交还给那些投到门下的奴仆佃种,

第471章 投献(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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