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一儆百,成立一支专门的缉私队。”刘钧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最大的私铸者,不过他有皇帝的许可,而且他是向皇帝上交铸币税的。崇祯也知道朝廷把铸币权收归朝廷,交给户部后,并不一定能办好得利,顶多是让官员们借此贪污罢了。
在刘钧当初主动提出向朝廷上缴铸币税后,崇祯就干脆把铸币权交给刘钧了,相当于把铸币业务承包给刘钧了。而且铸币税实行的是包税制,这也算是大明朝税收制度的一个特点了,定个额,然后也不管你到底实际是多少。
就好比大明有好些官员,在地方收关税时,就曾经有过一年只用了四个月收满一年定额税数后,就开放关口,接下来八个月都不再收一文钱。结果这种做法,居然还赢得许多官员称赞。
现在户部也是这样向刘钧收铸币税,每年十万两的铸币税。一年只收十万,多了不要,少了不行。至于刘钧铸币一年能赚多少,他们不管。
户部和崇祯还觉得大赚了一笔,一年十万两,不投入一文钱,白赚十万。朝廷原来年年铸铜币,铸一炉亏一炉,铸的多亏的多。因此,虽然如今大明白银成了货币,也有红夷的银币流入,可大明就是没有人提出官方铸造银币。
现在刘钧自己铸,一年包税十万,朝廷巴不得同意。
铸银币其实最关键的不是铸币,也不是成色几何,而是如何维持银币的信用。也只有当刘钧建立了银行,各地遍布网点柜台,承诺随时能把银元再拿回
第307章 变着法抢钱(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