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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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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找后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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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绝卖,省却许多麻烦事。

    刘钧接过契约,仔细的看了几遍,差不多心下有数了。凭着原来的记忆,他知道这样的契书就算还没经过衙门的审批备案,可也是得到衙门承认的契约了。

    “活卖?”

    “没错。”

    刘钧笑笑,“既然今天来了这么多中人见证人,那我就问一句,这卖田是大事,例来得先问过卖家亲族,如无人要买,才能轮到外人来买,对吧?”

    土地是百姓的根本,因此土地的买卖也是相当麻烦繁琐的。

    到的此时明末,大明各地基本上都形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那就是卖地时需先问过弟侄叔伯等亲房,亲房要买,则应卖与,亲房不要,再问本家族人,又不要,才能找另外的人承买,否则要引起了争端,带来麻烦,甚至会惹出人命案来。

    因卖地起的纷争各地每年都有无数,麻城之前也有过这样的实例,前不久县里的张王氏丈夫死后,家里没钱,于是只得卖地度日。

    先尽问过张姓本家,都说不要,侄子张仁也就没钱买,让他只管寻主出卖。结果最后寻了王家出售,议好了价钱,当写契约交银量地时,张仁却来阻挡,说王家擅买他张家的地,两边结果打起来,最后张仁被打的重伤而死,而最后衙门判置,王雅依杀人抵命之律判处死刑,那块地王家也无权购买。

    现在刘钧站出来,拿这条说事,立即让张屠户怒了。

    他娘

第十七章 找后帐(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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