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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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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求知识于世界(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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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父母应送其6-16岁子女入学。否则政府得强迫其履行义务。就是强迫适龄少年儿童的父母将子女送入学校。

    在法案制定的同时,教育官员又依据考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一整套的现代教育体制,制定了以四年初级小学为基础的义务教育,这一阶段实施的是强迫教育,根据政令的要求,每一个16岁以下的少年都必须接受初小教育。而且女子也与男子一样享有同样的受教育权利,凡拒绝送子女入学的父母,都要受到相应的惩罚。由警察负责监督实施,以保障强迫教育的顺利实施。

    在义务教育阶段结束后,又设有两年高级小学,与初级小学不同,其实施的是半义务教育,高小设立于县、镇,通过升学考试者非特殊情况必须入学就读,其书本费以及学杂费与初级小学一般由政府承担,但并不强制所有学生必须就读。

    相比于初小、高小,中学则设立于县。相比于前两者的近乎免费的“义务教育”,中学却是需要支付学费。同时政府以提供奖学金方式对寒门子弟加以资助,从而保证寒门子弟仍可以顺利求学。

    不过尽管当时驻朝统监府批准了这一政令,但这一政令却只停留在纸面上,其原因无外三点,一是教师不足,二是资金不足,这两者固然是制约教育发展的根本原因,但最重要的原因恐怕还是因为那里是朝鲜,尽管在统监府的宣传中,朝鲜是中华的一部分,许多朝鲜人亦赞同这一观点,但于统监府内部,依然将其视为“藩国”

第34章 求知识于世界(求月票)(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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