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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娱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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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毁誉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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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因为怕S-M公司对你封杀呀,就像S-M对待自己一手培养起来的东方神起一样?”
    对于东方神起解约事件,韩国人都清很楚和了解,也从东方神起的事件知道S-M是一个多霸道的公司。那次的事件说起来很长,其中有很多的无奈和辛酸,不过,S-M的霸道和无耻,却让韩国人深深的看在了眼里。
    2009年8月3日,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通过法律代理“世宗律师事务所”发表正式声明,公开他们提出诉讼的原因。表示在过去5年里因S-M公司的独断专行,让他们身心俱疲。自2004年出道后,不断穿梭韩国、日本、天朝发展,全年仅有一周休假,其余时间每天都仅睡3至4小时。专辑合约条款极度不公平,卖出50万张专辑,每人仅可获分1千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6万元】,合约年期长达13年,加上兵役2年,合约延长至15年以上,提出解约更需赔偿高达数千亿韩元的违约金。
    很快2009年10月27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定**与东方神起的专属合约【违反了善良的风俗及其他社会秩序】【过渡侵害其经济自由和基本权利】,并且【韩国法律规定“艺人的专属合约时效限定为7年以内”】,因此判决S-M合约违法无效,三人可以自由开展演艺活动,自这一天起三人不再是S-M公司旗下艺人。
    接着2010年4月14日,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签约C-JeS,组成JYJ,重新出

第五十四章 毁誉参半(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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