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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我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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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1章 复仇之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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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里间门边被凶手追上,背上先中一剑,扑倒在地后想要转身求饶,却被凶手用脚踩住,背上陆续中了三剑,每一剑都故意避开了要害,最后才生生砍了死者的首级……”
    学着凶手比划了一下挥剑砍首级的动作后,郑矛结束了陈述。
    经过十多年发展,赵国的刑律和问罪制度已经较为完善,至少达到了秦汉的标准。
    “狱事莫重于大僻,大僻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直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法中。”在赵无恤的影响下,邓析已经完全接受了这种观点,并且不断告戒审案人员不能轻信口供,提刑官必须亲临现场。
    所以每逢有案件,大理寺下属提刑官便会首先出动,用临漳学宫里的一些法门勘察现场,检验尸伤,从而判断死因,与摘录的口供相互佐证,现场的一切都要摘录在纸上作为档案收藏。从而确定嫌疑人,进而将证据递交给专门负责审案的理官,对案件进行审理。
    于是说完之后,郑矛立刻请示邓析:“大理,死者为前吴国大宰伯嚭,据目击者称,杀人者乃官大夫伍封,证据确凿,伍封乃故意杀人后逃逸,还望大理能发出告示,大索内城,封其家宅,将其逮捕归案!”
    邓析苦笑着摇了摇头:“你说的不错,但是,伍封他没有逃逸。”
    “啊!?”郑矛因为来的早,刚好错过了那场好戏。
    邓析道:“伍封杀人之后,便携带伯嚭首级,径自前往大理寺自

第1171章 复仇之义(上)(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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