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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我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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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朋比为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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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就会低魏氏一头,三家联盟就能以魏驹为首了。

    ……

    午后,庶子大夫籍秦依然没有出现,他一边担任着庶子大夫,一边还兼任着上军司马,是赵鞅和中行寅的下属,借口忙于军务,对公学并不上心。只是派了他的幕僚,中士邓飛前来代为授课,邓飛背着手在靶场绕了半圈后,让众少年进了厅堂,传授他们《司马法》和晋国历代刑法。

    跪坐在席上听了没一会,赵无恤心里就有了谱,邓飛对《司马法》的研究是比不上王孙期的,毕竟不从事武职,没有亲身经历,总是差了一点什么。但在刑法上,他却是颇有造诣,讲的深入浅出,所以,赵无恤也听得津津有味。

    晋国历代刑法,都抹不去两家人的身影,一是范氏(士氏),一是赵氏。

    上古刑法,创于赵氏的嬴姓远祖皋陶,唐虞夏商周,法本来是藏于宣室之内,不示于民的,正所谓,“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所以国人庶民根本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犯罪,贵族说你犯了,你就犯了,也没有证据可寻,无处说理去。

    晋国最初的律法,叫做“士蔿之法”。

    士蒍,是范氏祖先,晋献公大夫。士,是职位名,也就是士师,士师之职,古之法官,掌国之五禁,以左右刑罚。

    士蒍善于法度,他所创立的《士蔿之法》,成为晋国后世刑法的模板。

    其次,是“被庐之法”。

    晋文公重耳回国后,

第78章 朋比为党(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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