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草尼玛。”马坤一看卷毛中枪,急的大吼一声,暴跳如雷,发疯一般抄起刀,猛朝一边角落那个身材魁梧放冷枪的青年飞冲过去。
那青年自然不会犹豫,嘴角挂着一抹冷笑,对准马坤庞大的身躯,“砰砰砰砰”连开数枪,瞬间四五颗子弹就瞬射向了马坤。
这时候我才明白了,这就是刚刚那六个人里逃跑的那个人,我还以为他跑了,没想到他是去找了一把枪回来找机会偷袭了。
看到马坤和卷毛都中枪,我毫不犹豫,抬起右臂,轻轻一按,只见空气中光芒一闪,那个冷笑放冷枪的青年还没反应过来就倒在了地上。
现在我用的,自然是姐姐当时给我的那块手表了,这块手表我早就熟练应用了,我的枪法也是十分精准的。而且我还知道,这块手表其实不是普通的手枪,这算是一把激光枪,它射出来的子弹其实也是激光,所以才不需要装子弹。
很显然,激光枪的威力比普通手枪要大的多,此时我抬眼看那青年,他的脖子都已经被穿了一个洞。
但这块手表,我用的很少很少,不到生死关头,我是不会使用的。因为它事关到姐姐,我不想让人知道这个秘密。另一个原因是,这种激光枪在道上是完全没有的,只有在军区内部才有,我一旦暴露,可能会引来很大的麻烦。
不得不承认,这激光的威力确实强大,估计就算是笑我狂,也不可能抵挡住这激光子弹的射击。至于当初那两
第九百七十三章 遭遇偷袭,卷毛死了?(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