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少爷(老爷)!”二人几乎是同时答好,随即便匆匆地上了马,向着年轻侍从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我们也该上路了。”西蒙看着远处胖子和加布里埃尔渐行渐远的身影,对着米勒和培迪轻声说道。
西蒙将林顿爵士的覆面盔挂在了马鞍旁边,踩着马蹬上了马,轻轻抚拍着自己的伙伴:“我们走吧,幸运。”
西蒙同这里人一样,给自己的战马取了个吉利的名字——幸运。
虽然在《圣经*创世记》中记载上帝让人们管理“各种行动的活物”,但在骑士们的心目中,马并不是奴役的对象,而是他们亲密无间的好伙伴,甚至西蒙听说过许多骑士将自己的爱马当做至交好友看待。
因此,中世纪的人们会用名字来称呼自己的马匹,比如《罗兰之歌》中记载杰兰伯爵的马叫“栗毛”,杰雷尔的马叫“逐鹿者”,迦纳隆的马叫“褐斑”,罗兰的马叫“勇敢”,查理大帝的马叫“灰白”,而西蒙知道一个叫杰洛特的家伙他的马叫“萝卜”。
侍从巴尔德逃跑的方向正是罗腾堡的方向,西蒙也不着急,带着培迪和米勒沿着那条通向罗腾堡的泥泞不堪的小道悠闲地行去。
“对了培迪,那件林顿爵士的锁子甲暂时给你穿吧,不然就以你身上这件廉价的棉甲,随便被人砍上一刀或者射中一箭就得去见上帝了。”西蒙扭过头看向身后骑着那匹驮满行李的驮马的培迪。
“谢谢您我的老爷!”培迪也不客气
第七十七章:“忠诚”的侍从(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