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可以先签合同……”
“行!您老这里有合同吗?有的话就签了吧,我也想早点拿到东西,我师父也很喜欢那幅画。”
就算是王浩青这样的百亿富豪都缺现金,可是李逸不缺。他在马桑达那里花掉的两千多万欧元,回到国内将那块大玻璃种里属于他那一半卖给晶翠良缘之后就回来了,更别说卖给钟氏的那几块料子也让他小赚了一笔。
刘老给刘施远打了个电话,没要半个小时,刘施远就带着一个大胖子和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急匆匆的赶了回来,
“来,小李,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捉妖记》项目的制片人金志烈金先生,这位是我们项目组聘请的职业律师宋光远宋大律师。大家都坐,都坐!”
几个人彼此客气一番过后,西装革履,一副精英模样的宋光远拿出了一份合同,
“李先生,这是一份标准合同,您先看一下,有什么问题我们再协商。”
李逸拿过合同仔细的看了起来,从条款看,这份合同还算是比较正规。双方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也都写的比较明白,虽然肯定也有一些文字游戏在里边,但任何合同都是建立在双方诚实互信的基础上的,如果闹到法院。再严密的条款都没用。
合同里,并没有要求这一亿资金一步到位,而是根据拍摄的进度分成了三期,整个履行时间接近半年,正好是整个电影的拍摄周期。
李逸反复看了两遍之后,沉吟了一下。说道:
第二百六十六章 投资(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