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当时的确是给李美琪打了一张借条。难道警察已经见到了我给李美琪打的那10万的借条?如果真是这样,自己再狡辩抵赖,那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反而会让自己陷入更加被动的境界。
想到这里,我说道:“李美琪是没有送给我10万,但却是曾借给我了10万。”
“那你为何还要抵赖?”
“我没有抵赖,送和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嗯?你和我抠字眼?”
“警察同志,我被你们给拷在了这里,不抠字眼,我可能就出不去了,没办法,也请你多多体谅。”
“哼,你倒是挺会说啊,行,咱们走着瞧。”
“警察同志,你不能威胁我。”
那个警察更加轻蔑地哼了一声,问道:“李美琪为什么要借给你10万?”
“因为我家里有困难,她借给我钱,是在帮我。”
“她为什么要帮你?”
“我和她认识嘛。”
“仅仅是认识而已?”
我额头冒汗,没有底气地道:“是的。”
“都到这时候了,你还敢狡辩?你和李美琪只是仅仅认识,她就能借给你10万?你骗鬼去吧。”
我更加没有底气地道:“李美琪是热心肠嘛,我和她认识,她看我有困难,借给我10万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
那个警察立即从口袋里掏出一叠纸来,大声宣读起来:“年月号点
第一百八十六章 审问(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