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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明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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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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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当然知道腰斩的残忍之处几乎仅次于千刀万剐了。那玩意儿从腰部铡断,短时间内人是根本不会死的,得慢慢得活活疼死,而且人的意识基本上是清醒的,要是刽子手使坏,铡得格外靠下一些,犯人得一两个钟头时间死不了,眼睁睁在那里看着自己分成两半的身体直到血流干。

    这刑几百年没用过了,就是因为太残忍,甚至凌迟都比它用得久,这位元首这是准备用朝香宫鸠彦当牲口祭了朱元璋啊。

    不过既然朝香宫鸠彦是南京大tu杀的元凶,那么这样的处置倒是毫不过分。

    杨元首很满意地看着自己制造的效果,这时候一名记者又忽然问道:“元首阁下,您是说所有大明子民都有为国家执行判决的义务,这是什么意思?”

    “很简单,只要被大明最高法院判处死刑的罪犯,任何大明帝国子民,包括你们民华自治区的,高丽,琉球,安南甚至倭国这些属国的人民,都有义务为帝国执行判决,比如说如果现在你的旁边站着的,是一个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你就有义务处死他,对于这种行为,帝国政府会提供适当的奖励。”

    杨丰很好心地解释。

    这样也行?

    那些记者都傻了。

    “能有多少奖励?”

    一个人挤到前面问。

    “这个不好说,得根据犯人身份,比如说冈村宁次这样的,最少也得一千大明元宝,就是这个东西。”

  

第九十章 人牲(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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